根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23年第2號)《山東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魯發改環資〔2023〕461號)及《山東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驗收管理辦法(試行)》(魯發改環資〔2024〕657號)有關要求,山東肥城海晶鹽化有限公司委托山東碳管家集團有限公司對綠色生態精制鹽(II期)及配套采輸鹵工程項目進行了節能驗收并形成節能驗收報告,現將節能驗收報告主要結論公示:
項目節能驗收意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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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項 |
驗收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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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建設方案 |
本項目位于山東肥城海晶鹽化有限公司廠區和礦區預留地內,新建1條140萬噸/年(鹵折鹽)采輸鹵生產線和2條60萬噸/年精制工業鹽生產線,包括采輸鹵工程、熱泵車間、鹵水罐區、石膏處理工程、變電站、鹽庫、循環水系統、輸鹽棧橋及其他輔助設施等,占地面積35235m2,建成后產品為120萬噸/年綠色生態精制鹽。符合節能審查意見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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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能設備及其能效水平 |
本項目主要用電設備為壓縮機、采鹵泵、循環泵、循環冷凝水泵、離心機、裝載機、照明燈具等。設備多數為變頻設備,配套電機型號為YE4型號,達到《電動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18613-2020)中的2級能效水平要求。項目變壓器型號為SZ20、SCB18和SCB14系列,其中SCB18達到了《電力變壓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 20052-2024)中1級能效要求,SZ20和SCB14系列達到了3級能效要求。循環水泵達到《清水離心泵能效限定值及節能評價值》(GB19762-2007)2級能效限值;輸鹵泵達到《石油化工離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32284-2015)3級能效限值;空壓機達到《容積式空氣壓縮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19153-2019)中表3一般用往復活塞壓縮機3級能效水平。 項目主要耗能設備不屬于《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目錄》、《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中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設備,符合節能審查意見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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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措施 |
本項目節能措施分生產工藝節能、總平面布置節能、電氣節能、管理措施節能等,主要節能措施包括采用MVR蒸發制鹽工藝、回收冷凝水余熱、采用節電設備、建立節能管理制度等。符合節能審查意見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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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器具配置 |
本項目配備了滿足管理需要的能源計量器具,并制定和實施有關文件。驗收組分別對該項目電力、蒸汽、水等計量器具的配備進行現場核實。基本滿足《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17167-2006)規定,滿足能源統計、監測及計量儀器儀表配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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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綜合能源消費量 |
本項目按照全產能折算后綜合能源消費量為24856.31tce(當量值),低于節能審查意見中項目建成達產運營期年綜合能源消費量26967.59tce(當量值),符合節能審查意見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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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水平 |
本項目為綠色生態精制鹽(II 期)及配套采輸鹵工程項目,項目試運行階段精制鹽單位產品能耗為19.40kgce/t,采鹵工序能耗為1.13kgce/t,均低于節能審查意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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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情況 |
項目已經全部建設完成,處于試運行階段,項目消耗的能源為電力、蒸汽。依據《中國化工生產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采用2025年7月份數據核算項目碳排放量,計算7月項目精制鹽工序碳排放量為6369.51 tCO2,精制鹽產品產量為75398t,單位精制鹽產品碳排放為0.0845 tCO2/t,采鹵工序碳排放量為372.24 tCO2,項目采鹵工序碳排放量為372.24tCO2,采鹵量75573.52t(鹵折鹽),單位采鹵碳排放為0.0049tCO2/t,因此折算到全產能精制鹽120萬噸/年,采鹵140萬噸/年,項目碳排放量為57913.00tCO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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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結論: 項目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及產品方案與節能審查意見基本一致,耗能種類未發生變化,項目能效水平、能源消費量均低于節能審查意見值。驗收結論為合格。 建議: 1、加強能源統計計量、管理與考核,強化用能設備運行管理,進一步提升節能管理水平。 2、加強項目可再生能源的應用,不斷提高能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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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肥城海晶鹽化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